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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石化于2012年2月3日与浙江聚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股东黄瑶瑜、何水、厉云国签署了《关于浙江聚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聚龙石化100%股权,建设年产45万吨丙烯项目。 聚龙石化于2012年2月23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其股东由黄瑶瑜、何水、厉云国变更为卫星石化,法定代表人由何水变更为杨卫东。并领取了由平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4820000634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已于本公告前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3,700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2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6号),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以20,000万元对聚龙石化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本次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余额为零。聚龙石化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并于2012年2月28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3月5日,聚龙石化根据股东卫星石化决定,将其企业名称变更为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3月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注册号为3304820000634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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