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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3月13日止。 截至2012年3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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