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09日 21:02 |
作者: |
|
| |
智光电气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由智光节能全额投资在新钢股份石灰厂内建立余热电站,利用新钢股份石灰厂烟气余热资源及新钢股份第一炼钢厂部分转炉饱和蒸汽进行发电,以解决能源浪费问题,达到节能减排增效的目的。 2.交易价格具体如下: 节能效益分享年限:15年; 节能效益分享比例:首年智光节能分享75%,新钢股份分享25%;第二年开始智光节能分享比例逐年递减1%,新钢股份分享比例逐年递增1%。 预计年节能效益:1,980万元; 智光节能预计可分享的节能效益合计:20,196万元(15年合计); 预计项目实施年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智光节能开始余热电站的建设,建设工期10个月,调试1个月,预计于2013年2月开始投运。 3.结算方式:节能款按月支付,客户按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智光节能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 上述协议的履行,将在项目投运开始后的15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有一定的提升。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