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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6日,新北洋收到控股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受让北洋集团其他股东所持的北洋集团股权,其中: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9,914,493股(占总股本的31.98%)、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229,158股(占总股本的28.04%),威海市国资委对北洋集团的持股比例由38.54%增至98.56%。 本次北洋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不改变威海市国资委在北洋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北洋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威海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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