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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注册全资子公司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改由天顺新能源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 天顺新能源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分次转入天顺新能源在太仓浦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首次转入资金为40,00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天顺新能源、太仓浦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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