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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23日 19: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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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于2008年12月被认定为广东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8月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申请。 近日,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广东省2011年第二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1437号)和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系统中查询得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三年,自2011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3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767,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本次通过复审后,2012年至2014年期间公司将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本次通过复审认定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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