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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日前收到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庭就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CHENCO化学工程和咨询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仲裁审理范围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CHENCO称,公司有九条氟化铝、九条氢氟酸生产线未经许可使用了其技术,要求支付赔偿金29,700,000欧元,并要求支付六氟磷酸锂技术服务费余款163,685欧元。包括赔偿金、违约金、争议本金及利息等索赔金额共计50,063,685欧元。 公司已经对CHENCO的申请作出答辩,在保留对本案管辖权异议的前提下,逐一驳斥其请求,并且额外提出反诉,要求CHENCO支付因其技术服务缺陷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已支付的合同本金及利息等不低于2,545,160欧元。同时,进一步要求CHENCO停止在媒体上发布对公司不实言论,恢复声誉,且保留进一步索赔权利。 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该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2012年的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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