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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7日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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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6日,中钢天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强、黄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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