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0日 19:42 |
作者: |
|
| |
金达威于2012年2月10日收到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确认厦门市2011年第一批复审合格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确认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35100052,发证日期为2011年9月26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