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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经201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单笔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11年9月15日使用,至2012年3月15日到期。公司已于2012年2月8日按承诺一次性归还了上述款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为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了支持,同时又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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