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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7日 20:07 作者
      彩虹精化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1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了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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