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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3日 20: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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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京新药业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京新100%的股权;承租方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京新(出租方)与汉高股份(承租方)于 2012年2月2日在中国上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为: 1、上海京新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306号/哥白尼路150号的办公综合楼(1号楼)一、二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2010)第037160号)出租给汉高股份作为科研与办公场所。使用的总建筑面积为1832.80平方米。其中:办公综合北楼一层建筑面积为1002.20平方米,公摊面积为64.50平方米;办公综合北楼二层建筑面积为691.60平方米,公摊面积为64.50平方米;库房一间,建筑面积为10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2012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 3、双方通过协商,上海京新同意免收汉高股份一个月租金,为该房屋装修期。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固定期3年。租金第一年租金价格为2.66元/平方米/天,第二年租金价格为2.93元/平方米/天,第三年租金价格为3.2元/平方米/天。租赁面积按照总建筑面积为1832.80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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