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31日 20: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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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科华恒盛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2]1号),科华技术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9日,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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