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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园林于201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2011年9月29日,公司与BARCA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及许大绚(以下简称“承诺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港币600,000,000元收购出让方持有的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 2011年10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并取得了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于成交时,受让方先付港币500,000,000元。如按《2011年审计帐目》,目标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港币132,000,000元, 受让方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港币100,000,000元支付予出让方及支付相等于第3.1条所述的转让价款中之港币100,000,000元的利息。” 截止目前,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向出让方支付港币500,000,000元的股权收购款,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贝尔高林30%的股权,公司将从2012年1月起按权益法确认贝尔高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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