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16日 20: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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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已在首发招股说明书、2010年2月8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ExperExchange Inc.软件著作权纠纷事项的公告》、2010年8月4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ExperExchange Inc.仲裁事项的公告》、2011年7月1日及2011年7月21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中如实披露了与ExperExchange Inc.(以下简称“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及当时的进展情况。公司与南开越洋关于软件著作权纠纷的仲裁正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南开越洋向仲裁庭提出了14,712.07万元违约赔偿的仲裁请求。 2012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的裁决书,经充分考虑所有的证据及主张,仲裁庭认定并作出如下裁决结果: 1、驳回南开越洋的仲裁请求; 2、驳回本公司就南开越洋违反双方于2002年4月21日签订的《RTK软件许可协议》第17条而要求其赔偿130万元人民币;及 3、南开越洋承担本公司在本仲裁案中产生的费用。 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2011年利润不产生影响。仲裁庭裁定由南开越洋承担公司在本仲裁案中产生的费用,公司初步估算该费用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但具体金额尚待仲裁庭作出裁定。若公司能够收到南开越洋支付的上述费用,将相应增加收款当期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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