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4日 21:01 |
作者: |
|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于2011年12月30日公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根据有关规定,杭锅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