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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兴安县人民政府十五届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莱茵生物2011年度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1年12月28日,公司与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公司兴安县湘江路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以9,852.05万元作为补偿费用对公司兴安厂区土地及其附属资产(设备除外)进行收储。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该协议的履行将增加公司2011年度营业外收入9,852.05万元,扣除交易相关的契税、印花税及搬迁费用后,预计增加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0万元左右(未考虑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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