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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程于2011年8月3日发布《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西先材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公告》,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日前接到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号为赣发改产业字【2011】1936号文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领域)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按该文件,江西先材PI纳米纤维电池隔膜产品(一期)项目获投资人民币1,773万元。 截至公告日,江西先材已经收到上述款项,并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拨款在建设期(2011-2012年)分两年期分摊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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