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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于201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础公司”)70%的股权的议案。其中:55%的股权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持有;15%的股权由建工集团控股的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水电集团公司”)持有。 根据协议,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向建工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基础公司55%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7,899,183.79元;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向水利水电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基础公司15%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4,881,595.58元。协议签署时,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近日,公司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议转让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2011年12月22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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