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3日 22: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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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按规定在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额度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12月13日止)。 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13日分别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3000万元、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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