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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ST琼花原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司法划转过户的申请。2011年12月5日,登记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琼花集团持有公司全部30,486,422股股份已解除质押、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并被司法划转过户至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公司总股本仍为166,894,000股,其中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486,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7%。周奕丰先生持有广东鸿达兴业集团53.3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广东鸿达兴业集团28%的股份,周奕丰先生的父亲周喜才先生持有广东鸿达兴业集团18.67%的股份。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公司上述30,486,4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自股份过户之日(2011年12月5日)起12个月内依法不转让,锁定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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