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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辰州矿业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新疆托里县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公司所持新疆托里县宝贝8号黄金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分别以人民币4,000万元和1,2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洋。按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约定,刘洋应于11月30日前将所有合同款项汇入共管账户,全部股权转让款到位后,双方再开始办理股权过户工商变更手续。 截止11月30日,刘洋已向公司账户汇入合同订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向共管账户汇入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尚有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汇入双方指定共管账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刘洋将股权转让余款支付的最后期限推迟至12月10日。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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