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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355,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12月1日,公司已将87,355,000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炳全、陈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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