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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3日 1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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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宇顺电子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连速先生的通知:魏连速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了《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11月2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1月2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1月2日至上述合同履约完毕为止。 因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于外地出差,延迟将本次股权质押事项告知公司董事会,以致公司未能将本次股权质押事项及时披露,特此说明。 目前魏连速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96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4%。根据魏连速、高新投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1年11月2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的约定,高新投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接受高新投的委托,向魏连速发放3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为担保魏连速履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的义务,魏连速与高新投签订了《质押合同》,以魏连速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股权向高新投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11月2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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