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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1日,三花股份接到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等文件,获悉三花控股原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已于2011年11月11日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同日,三花控股因仍需向上述银行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重新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并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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