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07日 21: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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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2009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74号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11年11月14日支付2010年11月13日至2011年11月1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8%,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09宏润债”派发利息人民币7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2.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0.20元)。 债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1日 除息日:2011年11月11日 派息款到账日: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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