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5日 20: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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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超华科技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2011年9月30日,公司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如果未来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副主办券商。 至此,公司已完成了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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