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化工:两子公司获得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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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4日 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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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化工两家子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和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收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1年第五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复函>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1〕818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1年第五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复函》(发改办环资〔2011〕1322号)规定,对广盐华源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和对应城化工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分别给予520万元和61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于2011年9月8日下发了鄂财建发[2011]155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广盐华源和应城化工于2011年10月21日分别收到了520万元和61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两公司将收到的中央预算内资金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8年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此两笔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公司2011年盈利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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