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7日 20: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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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内控规则专项落实活动。通过自查,公司发现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为此,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议案》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已将自查结果于2011年9月2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并承诺于2011年10月30日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通过整改,公司已于2011年9月30日与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副主办券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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