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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2日 19: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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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之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64000008,发证时间:2011年7月21日,有效期:三年(自发证时间之日算起)。根据有关规定,青龙塑管将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青龙塑管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宁政发[2008]93号)第八条规定“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外,从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地方分享的部分)。按该文件规定,青龙塑管将在2011年度至2013年度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青龙塑管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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