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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09日 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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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8日永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和《关于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经自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并在2011年9月30日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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