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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于201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伍仁瓞、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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