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6日 21: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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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于2011年9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中的1,000万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质押登记,质押给民生银行汕头分行作为公司向其贷款2亿元的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9月23日,股份质押冻结期限从质押登记日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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