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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1日 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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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5日,杰瑞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及授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从烟台市莱山区政府竞拍约500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后续发展用地,主要用于油田专用设备制造、研发中心、仓储、油田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用地。买地主体为公司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最终买地主体。若公司以石油装备公司或者石油开发公司名义购买上述土地,公司将使用上述10,000万元额度内的超募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注入土地购置款项,不增加其注册资本。 2011年8月2日,杰瑞股份全资子公司石油装备公司(受让人)与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人)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烟台-01-2011-0205),合同的主要内容: 1、土地位置:合同项下宗地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北至烟台环城高速路绿化带边缘,西至山海路绿化带边缘,东至恒辉路道路中心线,南至杰瑞路道路中心线。 2、土地面积:本次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面积为247,220平方米(约合370亩)。 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年。 4、受让价格:本次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价款为8100万元,每平方米327.64元。 截止2011年8月26日,石油装备公司已付清上述宗地受让价款8100万元,目前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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