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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华股份控股子公司-梅州市威华速生林有限公司分别与台山市嘉明木业贸易有限公司、梅州市兴龙园艺有限公司、平远县八尺镇稔田二级电站和蕉岭县永兴电站签订了《林木销售合同书》,双方约定:梅州速生林依法将位于广东省梅县、兴宁市境内可供一轮采伐的自有林木分别销售给台山嘉明、兴龙园艺、稔田电站和永兴电站,销售林木涉及面积共计61,347.10亩,林木销售价款共计131,804,872.00元。 本次合同交易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58%,合同的履行将会增加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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