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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于2011年9月14日与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三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120万吨的丙烷脱氢生产丙烯装置,利用进口的高纯度丙烷,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脱氢生产工艺和装置生产丙烯;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华昌化工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飞翔化工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东华能源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 本协议已经三方公司董事长签署,尚未加盖公司印章,依据有关规定,本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还需提交协议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项目尚需获得当地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的备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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