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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06日 20: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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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于2011年8月11日下午6时21分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2011年8月12日,公司董事王中营先生和监事薛建军先生分别卖出公司股票11.80万股和6.49万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63.80万元和198.04万元。 王中营和薛建军在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前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以上事实,公司决定:董事王中营和监事薛建军应按其2011年8月12日交易金额的10%分别上缴公司人民币36.4万元和19.9万元。2011年9月5日,董事王中营和监事薛建军分别将上述款项缴纳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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