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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为辽宁唐人神曙光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公司持有辽宁曙光36,000,000.00股,占其总股本31.03%。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辽宁曙光于2011年8月已向6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的方式增资34,000,000元。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为136,000,000元,增资净额为136,000,000.00元。辽宁曙光本次新增出资已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未参与辽宁曙光的非公开增资。辽宁曙光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辽宁曙光36,000,000.00股,仍为辽宁曙光第二大股东,占其总股本24%。公司仍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函[2011]9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的通知》要求,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此会计处理方法,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约为1,573万元。具体影响数以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披露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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