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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15日 19: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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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尼塔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景观设计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综合实力,完善公司“城市景观生态系统综合运营商”的发展战略,经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75万元收购于志远先生、朱胜萱先生所持上海尼塔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75%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尼塔75%的股权,成为上海尼塔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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