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立美达于2011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为扩大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 2011年7月8日,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与宁波泰鸿的股东方浙江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已受让应正才持有宁波泰鸿10%的股权,目前持有宁波泰鸿100%的股权)签署了《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双方同意根据宁波泰鸿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情况,确定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760.00万元,增资总价款为人民币6,007.68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增资协议》中的约定,增资股东的增资款应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位,宁波泰鸿应在收到投资人的全部增资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资手续,并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注册资本、股东等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