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06日 21: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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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新路桥本次增发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31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2,490.66万股。本次增发采取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16.0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布日2011年7月7日前20个交易日北新路桥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8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1.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2,462.85万股,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2,490.66万股的98.88%。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5、公司原A股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网上申购简称“北新增发”,申购代码“072307”。 6、若公司原A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证券营业部,其优先认购权合并计算,应在其中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1年7月1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11年7月14日公布。 8、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9、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和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15万股,超过15万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1,245万股。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最低认购数为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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