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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华锐铸钢接到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重工.起重集团于2011年6月20日收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吸收合并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 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3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1,400万股的57.57%。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吸收合并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进行;其中吸收合并涉及要约收购义务,尚须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重工.起重集团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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