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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的9,000,000股限售流通股、7,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和4,50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11年5月19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用于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5月2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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