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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9日 21: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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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于2011年5月3日收到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甲方”)与其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8,340万元的《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该合同的生效条件为甲、乙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在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投资收益担保合同》公证生效即日起生效。 甲方同意以总额超过乙方投资收益保底总额的可变现资产为乙方提供担保。担保期至甲方投资款完全返还乙方之日止。双方已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并已于2011年5月12日签订了《项目投资收益担保合同》。 公司已于2011年5月19日收到云南省砚山县公证处关于科陆能源服务公司与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投资收益担保合同》的公证书,表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科陆能源服务公司与云南兴建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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