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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于2011年4月1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孙河生、李雪和张海汀提交的《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内容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均会相应发生变化,故提议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下列条款: 1、第六条第一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50万元。 2、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3,5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5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0,2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25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经核查,公司股东孙河生、李雪和张海汀现合计持有公司963.2股,持股比例为7.13%,其提案符合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由“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德胜置业大厦1号楼7层会议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歌华开元大酒店二楼永和会议室”。 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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