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20: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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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电缆于2011年4月12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17号文件《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按发行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建、李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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