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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0日 21: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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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北新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11年4月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对重庆北新于2011年4月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形成的200万元负债中的本金19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签订的190万元保证合同在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5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止本公告日,连同本次的贷款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重庆北新提供担保19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9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7%。无对外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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