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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姜伟通知: 姜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500,000股(占姜伟所持公司股份的3.63%,占公司总股本的1.91%)质押给郭亚娟,用于姜伟向郭亚娟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1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姜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000,000股(占姜伟所持公司股份的7.26%,占公司总股本的3.83%)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贵州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以上两笔质押的股份共计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5,200,000股的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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