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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于2011年01月2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由于贷款到期,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01月18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390,000股解除质押(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030万股,经公司2010年5月21日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后,该次质押股份1030万股变更为1339万股),同时将这13,390,000股重新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自2011年01月1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0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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