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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7日 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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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利尔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同时,为了增加募集资金收益,签署了补充协议,在专户设立募集资金定期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定期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不得直接对外进行任何转账或支付,定期存单到期和通知存款销户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质押。现将截止到2011年1月14日专户余额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11年1月14日,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关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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